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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招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委将组织申报和编制2009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2009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按产学研联合开发、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和重点新产品试产等三个专项组织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产学研联合,围绕提高企业的核心关键技术、工艺和重大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
  (二)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以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围绕企业或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以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平台建设为重点内容,能显著提升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项目。
  (三)重点新产品试产专项:支持企业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进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新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是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2009年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附件1)。
  (三)申报项目必须已列入《2009年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指导计划》。
  (四)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产业技术升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具有积极作用,项目资金已落实(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
  (五)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单位必须是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除外),近两年内未享受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支持,且上次评价得分70分以上,按时完成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快报填报工作。
  (六)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必须与国内高校、科研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合作合同(协议),专项优先支持2008年新疆产学研展洽会签约项目和自治区确立的产学研联合开发示范基地。
  (七)重点新产品试产项目须是2008年1月1日后通过自治区级以上鉴定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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