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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土房管部门开展帮企业解难助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土房管部门开展帮企业解难助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国土房综〔2009〕29号)


局属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房管局、蓟县地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和市政府“与企业心连心共命运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国土房管局将2009年确定为“帮企业解难、助企业发展”服务年,制定了《国土房管部门开展“帮企业解难、助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帮助企业保增长、渡难关,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1月20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国土房管部门开展帮企业解难助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和市政府“与企业心连心共命运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国土房管局将2009年确定为“帮企业解难、助企业发展”服务年,实施意见如下:

  一、减少审批

  (一)将进驻行政许可中心的26项审批事项压缩31%共8项,减少到18项。

  1、取消“地热井报废备案”。

  2、将“农用地转用许可”与“土地征收许可”合并为“土地征转许可”。

  3、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采矿许可”、“探矿权转让许可”、“采矿权转让许可”、合并为“矿业权许可”。

  4、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国有土地作价出资或入股审批”合并为“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审批”。

  5、将“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审定”与“历史风貌建筑改变使用用途核准”合并为“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方案和改变用途审定”

  二、压缩时限

  (二)进一步压缩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审批时限压缩60%。对22项审批事项再提速:

  1、房地产咨询机构备案、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拆迁单位资格审批和拆迁许可证备案、采矿许可年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办理时限分别由8个、5个、3个、3个和3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审批。

  2、《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办理时限按不同类型由9个工作日压缩为:作为办理拆迁要件的即时审批,作为出让土地的1个工作日,作为土地征收或划拨土地的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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