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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启用《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 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七条 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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