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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申报2009年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通知
(四)利用耕地开垦费等资金安排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新增加的耕地可用于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
附件:×××区(县)2009年申报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基本情况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区(县)2009年申报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整理面积
涉及乡镇及行政村
地貌类型
土地权属情况(所有权、使用权)
项目投资估算
资金来源
备注
合计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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