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2009〕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李志刚市长
领导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审计局。
粟增林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监察、人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发展研究中心、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陈丽华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新闻、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桂新闻机构、桂林大专院校。
牟信勇副市长
负责外事、财税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
负责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黄俊华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商务、交通、投资促进、人才小高地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