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新区公安分局
(1)维护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疏导滞留车辆;
(2)及时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3)开辟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及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4)协助维护好车站、码头等客运站点秩序;
(5)维护受灾区域的治安;
(6)组织播发交通信息和雨雪冰冻天气交通安全知识。
2.12 新区民防办
(1)组织、协调和统筹滞留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2)利用民防工程为滞留人员提供安置场所;
(3)参与房屋倒塌、化学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
2.13 各功能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1)在新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组织落实辖区内滞留人员和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3)开展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市民防范与自救意识;
(4)组织对易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危房简屋进行风险排查。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对长期、中期、短期内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加大对降水、气温、路面温度、积雪厚度等气象要素的监测,并将有关监测结果和预报信息及时向公众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
3.2 预防
进入秋冬季,相关部门加强以下工作:
(1)根据历年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工作预案;
(2)做好农作物防冻保暖工作;
(3)加强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防冻措施;
(4)加强针对雨雪冰冻天气下生产安全等相关技能培训;
(5)加强应对雨雪冰冻装备和物资的检查;
(6)做好绿化、危房、简易工棚、广告牌、空调外机等易倒塌、倒伏和易坠落物件的风险排查和加固、拆除工作;
(7)组织开展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
(8)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的社会宣传;
(9)组织应急队伍;
(10)做好气象信息接收,根据气象预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适当调整生产运营安排,及时做好应对准备。
4 预警与预警响应
4.1 预警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