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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气象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11 新区公安分局
  (1)维护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疏导滞留车辆;
  (2)及时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3)开辟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及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车辆优先、快速通行;
  (4)协助维护好车站、码头等客运站点秩序;
  (5)维护受灾区域的治安;
  (6)组织播发交通信息和雨雪冰冻天气交通安全知识。
  2.12 新区民防办
  (1)组织、协调和统筹滞留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2)利用民防工程为滞留人员提供安置场所;
  (3)参与房屋倒塌、化学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
  2.13 各功能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1)在新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组织落实辖区内滞留人员和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3)开展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市民防范与自救意识;
  (4)组织对易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危房简屋进行风险排查。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对长期、中期、短期内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加大对降水、气温、路面温度、积雪厚度等气象要素的监测,并将有关监测结果和预报信息及时向公众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
  3.2 预防
  进入秋冬季,相关部门加强以下工作:
  (1)根据历年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工作预案;
  (2)做好农作物防冻保暖工作;
  (3)加强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防冻措施;
  (4)加强针对雨雪冰冻天气下生产安全等相关技能培训;
  (5)加强应对雨雪冰冻装备和物资的检查;
  (6)做好绿化、危房、简易工棚、广告牌、空调外机等易倒塌、倒伏和易坠落物件的风险排查和加固、拆除工作;
  (7)组织开展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
  (8)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的社会宣传;
  (9)组织应急队伍;
  (10)做好气象信息接收,根据气象预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适当调整生产运营安排,及时做好应对准备。

4 预警与预警响应

  4.1 预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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