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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气象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5.2 单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雨雪冰冻引发单种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相应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2.1启动《浦东新区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实施预案》。
  5.2.2 粮食供应紧张,启动《浦东新区粮食应急预案》。
  5.2.3 出现公共卫生事件,启动《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浦东新区灾害事故医疗急救工作预案》。
  5.2.4 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启动《浦东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2.5 减灾救灾阶段,启动《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2.6 出现群体性治安事件,启动《浦东新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2.7 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启动《浦东新区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2.8 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启动相应防灾减灾救灾预案。
  5.3 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雨雪冰冻引发多项重特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的,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视情成立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统一领导应对工作。
  5.3.1 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应急处置指挥部设办公室(新区应急办牵头)、监测预报组(新区气象局牵头)、灾情信息组(新区民政局牵头)、新闻报道组(新区文广电视局牵头)、交通运输组(新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并视情设立经济运行协调组(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职责分别为:
  (1)办公室。承担预警、处置行动的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综合协调职能;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2)监测预报组。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分析评估灾害影响,并提出灾害防御措施;
  (3)灾情信息组。负责雨雪冰冻及其相关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
  (4)新闻报道组。负责与媒体进行信息沟通;
  (5)交通运输保障组。负责交通运输实况监控和相应应急措施制定、落实;
  (6)经济运行协调组。负责经济运行监控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协调工作。
  5.3.2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1)组织专家对事件等级、危害、维持时间及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进行会商评估,提出防御、处置措施。
  (2)指挥各相关功能区域、街镇等部门(单位)及相关专业抢险队伍及时营救受害人员,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做好应急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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