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重要商品监控、检查,重要物资、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市场供应;依法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行为。
(4)加强应急信息发布,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及时播发有关信息。
(5)视情决定采取停工、停学等措施。
(6)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及时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滞留人员。
(7)加大除雪铲冰力量投入,及时抢通重要通道。
(8)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做好防范应对和处置的新闻报道,做好正面宣传,消除消极影响,稳定社会情绪。
6 后期处置
6.1 预警及应急响应结束
6.1.1 预警解除。
暴雪天气结束,新区气象台应及时与上海中心气象台会商解除暴雪预警,并继续加强地面积雪监测,适时解除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6.1.2 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行动结束,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6.2 灾后生产恢复与后期次生、衍生灾害预防
雨雪冰冻灾害后,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民政部门负责重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后的灾情收集,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2)经济部门及时协调运输部门保证重要物资的运输。
(3)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受损路面、桥面等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
(4)环保部门做好融雪剂污染河流的水质监测,特别做好水源地水污染监控,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被融雪剂污染的水体、污雪等。
(5)农业部门及时组织恢复农业生产,特别做好蔬菜的生产恢复,加强灾后农业生产管理和指导;并指导做好病死禽畜的处理,预防动植物疫情、禽流感疫情发生。
(6)卫生部门组织做好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后传染病监测、预防。
(7)水、电、煤、通信等公用事业部门及时修复受损基础设施。
(8)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恢复阶段的气象保障,对可能影响灾后生产恢复的天气及时开展服务。
6.3 灾害影响评估与应对工作总结
新区气象局对造成重大影响的雨雪冰冻天气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和服务分析,开展灾害全面评估,提出进一步应对建议。
相关部门对灾害进行调查、评估与核实,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后及时报新区应急办。
7 应急保障
7.1 监测预警能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