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贯彻《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注重对残疾儿童少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生命教育、心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开展与残疾儿童少年的融合互助教育,传承中华美德,培养健康人格。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16.继续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其达到与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创造条件为多重残疾和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发挥特殊学校的辐射作用,加强随班就读管理,继续抓好送教上门工作。
17.进一步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加强学前特教机构建设,为3-6岁残疾儿童提供早期教育服务,逐步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训练,提高学前特教质量。
18.进一步发展有质量、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残疾人高中阶段的教育。
19.发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进一步加大和提升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力度和层次。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20.完善本区残疾人助学机制,加大“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的助学力度,整合政府各项助学政策,保障接受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攻读全日制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21.加强手语推广与研究,推进聋人社会交流无障碍工作,进一步发展手语教育,推广“中国手语”,专职的残疾人工作者都能初通手语。
(四)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
22.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实施细则》,结合新颁布的《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做好残疾人安置就业和工作岗位的稳定工作,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在2007年-2010年期间,新区力争每年安置600名残疾人就业,力争全区安置就业率巩固在98%以上。
23.开拓多元化的残疾人就业渠道,积极研究相关鼓励扶持政策,加大与社会劳动就业扶持政策的衔接力度,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积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推动残疾人就业有新的突破。
24.做好每年应届残疾大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加大对其就业指导力度,拓展安置就业渠道,力争推荐就业率达到100%。加强对福利企业的扶持力度,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方式,稳定和发展福利企业,巩固和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大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其积极创办种植、养殖、手工业等扶贫基地,组织农村残疾人从事合适的生产劳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25.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逐步构筑分散就业、集中就业、阳光工场(托底安置基地)等不同就业渠道组成的分层次就业体系。
26.扶持和推进盲人按摩事业的发展,对经过培训合格的盲人,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推荐就业。
(五)残疾人扶贫工作目标
27.各级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使贫困残疾人稳定解决温饱,完成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28.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针对不同残疾类别、不同残疾程度的农村残疾人,开展以农村实用生产技术为主的分层培训。完善残疾人服务社职能,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29.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及残疾人特点,推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就业培训基地的建设,逐步改善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生活水平。
(六)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30.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保障的办法,增加贫困残疾人抗御风险的能力。
31.全面推进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城镇个体残疾人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面明显扩大。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超过当地农民平均参合率。
32.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乡无业、重残、一户多残和有特殊需要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探索实施分类扶助政策。
33.广泛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各种社会帮困活动。依托“阳光之家”,为智障人士提供教育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等服务。对0-7岁残疾儿童,实现全面的康复训练,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帮助。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目标
34.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区公共文化场所主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倡导社会公共文化活动及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
35.区级图书馆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强化具有声音、影像、盲文等种类的残疾人服务功能,并设立盲人阅览室。
36.开办区有线电视中心手语新闻栏目,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类报刊开设反映残疾人内容的专栏(版)。积极推进公共传媒“字幕工程”,尤其要重视在电视新闻中加配字幕工作。倡导服务行业人员掌握基本手语,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37.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和报道残疾人事业和先进典型,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38.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残疾人艺术团、浦东新区残疾人轮椅铜管乐队、残疾人合唱团的建设,深入开展送文化下社区活动。不断创作优秀节目,提升艺术档次,用艺术形式展示浦东残疾人风采。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与全国和市级、区级的文化艺术比赛。举办不同规模的书画、美术、摄影、工艺品展览等活动。
39.积极组织残疾人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扩大残疾人体育事业的社会影响,整体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体育水平,创造浦东残疾人群众性体育运动和竞技性体育运动的新成绩。每年举办10项左右全区性残疾人体育活动,各街道(镇)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