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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09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意见
(浙防指〔2009〕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防)旱指挥部,省防指成员单位:

  随着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防汛防台抗旱任务更加艰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对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经济下行影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及早研究部署2009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对2009年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坚持防汛防台抗旱并重,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全面推进“强塘固房”工程建设,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科学、快速、有效地处置洪涝台旱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协调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确保大中城市及重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水库、大江大河重要堤防等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确保大中城市及重要城镇用水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干旱缺水地区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

  二、围绕重点,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

  (三)全面推进“强塘固房”工程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及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发〔2008〕45号)和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意见及总体方案(浙委办〔2008〕98号),加快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各市、县(市、区)防指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抓紧组织编制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防指汇总后于2009年5月底前报省防指办。各市、县(市、区)级防指办要及时了解掌握“强塘固房”和防汛防台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修订防御预案,调整防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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