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实施“惠农保安千站改造工程”项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8]15号)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造一批农村小水电’”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和提升农村水电服务“三农”的作用,今年启动实施“惠农保安千站改造工程”项目。我厅将在去年项目准备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细则,各地要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消除老电站安全隐患角度出发,抓住当前中央强调扩大内需的机遇,提前做好备选改造项目的储备和筛选工作,同时要争取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老电站改造力度。我厅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老电站改造现场会。2009年力争完成老电站改造5万千瓦。
四、继续做好“十一五”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实施工作
各地要按时编制、上报电气化县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建设总结,做好2009年度计划转达和2010年计划项目选报工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检查指导。积极准备下一批电气化县项目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做好浙江省小水电世行贷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重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工作。2009年底前16个子项目完工投产,贷款报帐率达100%。
五、扎实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
实施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年检工作,主要目的是把全省农村水电站有效纳入政府的安全监管体系,有效保障行业健康和谐发展。我厅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在各市选择有代表性的9个县开展年检试点。各试点县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协调,完成电站初审、审定和上报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在4月15日前完成,并在5月底前向我厅上报试点总结。下半年,我厅将对全省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年检工作进行部署,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办法》,加强领导,充实力量,认真开展年检工作。今后,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将成为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常规性工作。
六、加强农村水电人才队伍建设
我省农村水电人才队伍业务素质、管理能力、技能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水电站工种的完备性、职工技能与年龄结构等还存在较大缺陷,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2009年,我厅将从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规定等入手,规范师资、培训教材、培训方式和考核标准,分层次、分类别举办水电安全监察员、机电运行工等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村水电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各地要积极配合我厅做好调研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水电从业人员情况,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