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的通知
(苏司通〔2008〕129号)
省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南京、无锡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的有关规定,200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参加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人员共2519名(不含警督选升警监人员)。为扎实有序组织开展警衔晋升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09年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工作总的思路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即省厅负责管理、指导全系统警衔晋升培训工作,厅警务处具体做好警督选升警监的相关工作,直接组织警司晋升警督培训;监狱局、劳教局,南京、无锡市司法局等单位政治部协助厅警务处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监狱局、劳教局政治部具体组织督级晋升培训,指导监狱劳教单位开展司级晋升培训;监狱劳教单位组织二级警司以下人员的警衔晋升培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衔晋升培训中心(设在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受省厅委托,承担具体教学以及监所培训指导工作。
二、培训对象
按照警衔管理的有关规定,在2009年9月1日前符合晋升警衔条件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免训条件不变。
三、时间地点
1.各监狱劳教单位的自办班
培训对象:二级警司以下警衔晋升人员以及监狱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督级晋升人员。
培训地点:各监狱劳教单位。
培训时间:由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确定。
2.警司晋升警督培训分三期,在培训中心举行,每期30天。具体时间为:
第一期: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13日(2008年12月15日报到,此期为2009年度上半年计划,提前开班)
第二期:2009年4月16日--2009年5月15日(4月16日报到)
第三期:2009年5月20日--2009年6月18日(5月20日报到)
3. 监狱系统督级晋升培训班(含科级领导职务司升司人员),在培训中心举行,每期12天。具体时间为:
第一期:2月12日--2月23日(2月12日报到)
第二期:6月22日--7月3日(6月22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