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用方法
①村级防疫员的聘用原则上首先从已登记在册的后备人员中选拔,其次还可以采取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要求必须是冷配技术员。
②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委会出具推荐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县畜牧兽医局审批并建立详细档案;审批通过后报州畜牧兽医局进行技术考核;考核合格后,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再由所在村委会颁发聘书,聘期为1年。
(二)清退
1.清退条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现象者,予以清退:
①因病、伤残等无法继续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②不服从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兽医站管理,集中免疫期间不认真负责、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免疫任务、免疫质量差、两次集中免疫考核不合格的;
③发生紧急疫情时不服从统一调度的。
2.清退程序
村委会和乡镇兽医站提出对防疫员的清退理由,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局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误工补贴发放
1.村级防疫员在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中发放误工补贴。
2.误工补贴构成
①基础补贴:2000元/年;
②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考核:1000元/年;
③双证补贴:取得村级防疫员上岗证的每年发放100元,取得冷配资格证的每年发放300元;
④年限补贴:以100元为基础,从2003年算起,每续干一年增加50元,如脱离防疫队伍后又续干的,年限补贴不予累计,按新聘用标准计算;
⑤交通补贴:每年500元;
⑥意外伤害保险补贴:100元(由县畜牧兽医局统一扣除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误工补贴发放要求
①享受误工补贴的必须是按照县畜牧局要求,在规定的免疫区内完成春秋两季动物防疫任务的村级防疫员;农区取得冷配资格证的村级防疫员每年冷配不低于50头牛,牧区不得少于20头牛,否则不予以享受冷配证的补贴。
②误工补贴每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按总额的50%计算。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考核并测算具体数额,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四、村级防疫员的考核
1.村级防疫员考核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兽医站配合考核。
2.考核分为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考核和业务考核两项。
①乡镇综合考核:每个村级防疫员误工补贴中有1000元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动态管理考核。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制定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后报县畜牧兽医局,以确定综合考核补贴发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