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粮食(春小麦)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粮食(春小麦)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09]36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春小麦种植计划,按要求兑付农资综合直补,保护广大种粮农户的积极性,现就2009年春小麦综合直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小麦种植情况
  2008年完成冬小麦播种面积128628.14亩,其中旱地96781.5亩,水地31846.64亩。
  二、2009年春小麦计划播种面积
  按照自治区农业厅新农种植〔2009〕4号《关于下达2009年自治区春小麦播种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分配给我县春小麦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补贴面积为11万亩。按此任务,结合我县实际,2009年全县计划种植春小麦152150亩,其中:水地67850亩,旱地84300亩(折合标准补贴面积为42150亩)。春小麦水、旱地享受标准补贴面积为11万亩。
  三、小麦农资综合直补的原则和标准
  1.补贴原则:自治区2009年农资综合直补原则按下达给各县小麦种植计划面积进行补贴,我县冬、春小麦共计享受的标准补贴面积为190237.39亩,其中:春小麦补贴面积11万亩,冬小麦补贴面积80237.39亩。根据种植计划,2009年我县实际总补贴面积为280778.14亩(冬麦128628.14亩,春小麦152150亩),其中:水地99696.64亩,旱地181081.5亩(折合标准补贴面积为90540.75亩)。
  2.补贴标准:河井灌区种植小麦补贴标准为实际种植面积的100%,山旱地种植小麦补贴标准为实际种植面积的50%。
  四、小麦农资综合直补的要求
  1.县农业部门已经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将全县享受小麦农资直补的指标进行了分解,各乡镇若需调整,必须经县农业局同意。
  2.各乡镇应依据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在册人口分配任务指标,并且所分配地块必须是合同地。各乡镇(场)已定居的牧民享受同样的政策。
  3.农户之间若需调整的,须经村委会同意,并签定由县农业局统一制订的协议书。
  4.接此通知后,各乡镇要结合各自指标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逐村逐户核查小麦种植地块,并建立详细的台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落实农资直补政策。凡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落实政策走样,引发矛盾纠纷的,由各乡镇自行负责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