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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芨芨湖检查站附近沿路用地管理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芨芨湖检查站附近沿路用地管理的通知


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随着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的兴起,一些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要求在芨芨湖检查站附近划拨土地从事物流、餐饮和商贸流通等服务行业。为规范管理,统一规划利用,经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对芨芨湖检查站附近沿路用地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拨土地的审批程序及相关部门职责
  在芨芨湖检查站附近申请划拨建设用地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先向县国土地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由县规划局出具工程规划许可证,领取规划部门设计的建设规划图纸,经规划部门实地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划拨土地工作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查审批;县规划局负责建筑物用途和功能的审查,建筑物整体设计和建设前期放线等工作,负责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图纸施工。
  二、要求
  1.芨芨湖检查站附近沿路用地上的建筑物必须是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的二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建设图纸由县规划局统一设计。
  2.建筑红线必须距离省道228线中心线50米,每户门面长度不得超过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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