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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国土资发〔2008〕598号)


自治区测绘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地州市及米东区国土资源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治贿发〔2008〕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我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和要求,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制为保障,以培育经营主体良好的信用为重点,与政务公开和推行电子政务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评估和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工作相促进,逐步形成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监管有力的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自治区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意见》要求,我厅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符合自治区土地、矿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以信用为本、诚实守信的自律机制逐步完善,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完善,土地使用权人和矿业权人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发生。

  (三)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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