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完善土地、矿业权市场配置制度,预防和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防止和杜绝应招标未招标、设定条件排斥公平竞争、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问题和妥善解决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等问题。一要积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土地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比重;二要按照自治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认真做好行政审批等有关工作,妥善解决房屋拆迁、失地农民生活安置问题;三要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评估市场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和谐的地质环境。按照厅党组的要求2009年-2010年:要继续加大对矿业权出让、评估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行为发生。
(四)大力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增强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普及信用信息知识,提高中介机构、土地使用权人、矿业权人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级执法机构和队伍要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改善服务等教育活动;在中介机构、土地使用权人、矿业权人中开展“守法经营、诚信兴商”、“守合同重信用”等主题活动,增强其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努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
(五)净化市场环境,认真查处国土资源违规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的要求,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规违法案件,切实保护耕地,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查处违规违法案件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和查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防范矿业企业、中介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矿业权和承揽评审业务的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限制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入国土资源项目和评审业务,建立国土资源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