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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扶持企事业单位专利大户的通知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扶持企事业单位专利大户的通知


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和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决定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大户予以重点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助条件及方式
  1.资助条件
  截止2008年专利申请累计超过50件的企事业单位。
  2.资助方式
  对企事业单位当年申请的全部专利按《沈阳市专利择优支持费使用管理办法》(沈知发〔2003〕2号)及相关补充意见中的规定标准予以资助。
  3.资助期限
  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进行资助。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首批沈阳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大户名单

  一、企业
  1.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3 .沈阳飞机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6.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7.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研制中心有限公司
  9 .沈阳矿山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11.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12.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二、科研院所
  1.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2.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3.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4.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5.沈阳化工研究院
  6.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
  7.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
  8.沈阳铸造研究所
  9.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10.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
  三、大专院校
  1.东北大学
  2.沈阳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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