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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准张剑飞等六名同志取得环境保护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准张剑飞等六名同志取得环境保护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环职改发〔2008〕3号)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以下6名同志取得自治区环境保护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08年10月11日起计算。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张剑飞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吕媛媛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焦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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