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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准李风云等五名同志为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准李风云等五名同志为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环职改发〔2008〕2号)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新疆环境监测总站、克州环境监测站: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以下5名同志取得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资格时间自2008年10月11日起。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李风云
  新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刘鲁新
  克州环境监测站          赵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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