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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无锡、苏州、江阴、张家港、昆山市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九年一月七日

  关于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省政府批转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决定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组织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江苏“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和总体进程,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工作目标,以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体育发展水平为努力方向,引入国际先进理念和模式,改革体育工作体制机制,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两股力量,运用行政管理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健全公共服务和体育产业两个体系,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江苏实际的体育基本现代化的基本规律和发展模式,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的现代体育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推动体育由传统型向现代化迈进,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消费产品,为全省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苏南地区巩固全面小康成果、提高全面小康水平、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总体进程,坚持普惠性的公共服务体系与市场化的体育消费体系建设互动并进,在建设体育强市强县的基础上,推动体育的思想观念、管理方式、运行机制、消费意识发生深刻变化,把试点地区建设成为群众体育的示范区、竞技体育的领头羊、体育产业的排头兵,率先实现与经济社会基本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基本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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