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点单位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以及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2个省辖市、3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单位,分别为无锡、苏州市和江阴、张家港、昆山市。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2008年11月-2008年12月)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2、落实试点单位;
3、召开试点工作会议。
(二)实施阶段(2009年1月-2010年11月)
1、试点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制定试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
2、省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赴试点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协调;
3、2009年11月进行中期评估和阶段性小结,召开现场会,组织部分市县进行观摩学习交流。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0年12月)
1、各试点单位进行总结;
2、召开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工作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体育局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体育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开展。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并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相应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地的试点工作。体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精干力量,有条不紊推进体育现代化试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抓住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省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提供政策支持,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省体育局给予试点单位一定的工作补助经费。
(二)创新工作机制。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试点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努力推进体育体制的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变,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式从行政型向社会型转变。要积极探索体育基本现代化的特点和规律,努力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切实提高试点工作的效率效益。要加强教育、卫生、文化、团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政府、部门、社会、市场等多种力量、多种资源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定期检查督促,确保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作的过程和阶段性成果,吸引社会和群众关注,形成整体合力。要经常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汇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争取领导机关的重视、职能部门的配合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