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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4:
  浙江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实施程序

  为实施好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并在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中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按项目管理管理要求,特制订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实施程序。
  1、凡蛋鸡常年存栏规模达到补助要求,经改造规定时间前达到《浙江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规范》的养殖场(户),可向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情况总结;
  (3)蛋鸡养殖场平面布局图及养殖场相关区域照片;
  (4)动物卫生合格证及养殖场档案样式复印件;
  (5)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6)已认定省级畜牧生态示范小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或列入优势生产基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2、当地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受理后,向市级畜牧主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级畜牧部门会同市级财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由5名以上单数的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
  3、验收按《浙江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名单和评分结果在当地主要媒体或农业系统媒体上张榜公布10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农业、财政二家联合上报省农业厅。上报材料包括:
  (1)上报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养殖名录的联合文件;
  (2)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申报表;
  (3)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情况总结;
  (4)蛋鸡养殖场平面布局图及养殖场相关区域照片;
  (5)动物卫生合格证及养殖场档案样式复印件;
  (6)已认定省级畜牧生态示范小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或列入优势生产基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5、省农业部门受理后,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专家验收打分进行排序,按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奖励方案提交省财政部门,由省财政部门下拨以奖代补资金到县级财政部门。
  6、县财政部门在资金到账后的10天内下达到蛋鸡规模养殖场(户)。

  附表:浙江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

基本情况

1

养殖场地址

 

2

单位负责人

 

3

从业人员

4

蛋鸡品种

 

5

常年存栏规模

万只

6

其中:产蛋鸡存栏规模

万只

7

资产总值

万元

8

鸡舍面积

平方米

9

年预计产蛋量

公斤

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计划建设内容名称

计量单位

计划数

实际数

数量

数量

金额(万元)

(一)

改造鸡舍面积

平方米

 

 

 

(二)

养殖设备

 

 

 

 

1

 

 

 

 

 

2

 

 

 

 

 

3

 

 

 

 

 

4

 

 

 

 

 

(三)

防疫设施设备

 

 

 

 

1

 

 

 

 

 

2

 

 

 

 

 

3

 

 

 

 

 

(四)

粪污处理设施

 

 

 

 

1

 

 

 

 

 

2

 

 

 

 

 

3

 

 

 

 

 

(五)

其它附属设施

 

 

 

 

1

道路

 

 

 

 

2

 

 

 

 

 

 

 

 

 

 

 

资金申请

 

 项目总投资(万元)

 

申请补助(万元)

 

标准化规模养殖情况简述(包括管理、技术、制度、档案等

     

            企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二○○  年  月  日

专家组联合验收意见及评分

 

            

 

                组长签名

二○○  年  月  日

 

市级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二○○  年  月  日

 

省审核

意见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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