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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快做好2008年新增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快做好2008年新增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牧计发〔2008〕88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2009年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8〕64号)和农业部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2008年新增乡镇兽医站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具体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快做好2008年新增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项目法人责任人和项目信息报送人员

  为加快做好2008年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我局成立了项目实施办公室,由潘天银副局长任主任、局长助理洪建伟任副主任,成员由行业发展与财务处、防治处、兽医处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负责全省项目建设的协调、管理、省统一组织采购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和监督实施等工作。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或农业局负责人为项目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请各县(市、区)确定一名项目实施联络员,负责项目实施信息等的报送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12月26日前报我局(可通过农民信箱报我局财务处杨月利、防治处吴林友)。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仪器设备的采购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08〕885号)中有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农业部关于2009年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8〕64号)”的规定,确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乡镇畜牧兽医站开展日常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的动物疫病诊断仪器设备;检疫工具与设备、以及消毒、冷链、扑疫等防疫设备;疫情信息处理、调查取证设备等仪器设备共计20008台(套)。各县(市、区)的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根据农业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中的冷藏柜、冰柜、生物显微镜、离心机、识读及数据采集设备、业务票据打印机、计算机、传真机、办案取证设备9项仪器设备由我局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在省确定中标单位后,分别由各项目县(市、区)畜牧局(农业局)与各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项目其它仪器设备等由各县(市、区)统一采购和完成。省和县(市、区)在招标选购项目仪器设备时,均应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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