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赛场地将采用室内场地比赛。
(三)比赛赛制将根据报名参赛队数采用分组循环加淘汰赛的形式。
八、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如果相互比赛净胜球与进球总和也相等,则按同一循环比赛净胜球和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5、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6、每场比赛必需决出胜负;平局则互罚点球决出胜负。
九、竞赛规则:
(一)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三)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好的上场5名队员和最多7名替补队员名单送交裁判组,未列入替补队员名单的人员不能成为替补队员。比赛期间替补队员人数﹑次数和位置不限,只有当比赛成死球时方可提请替换守门员;
(四)如某队在比赛中上场队员不足3人时,比赛终止,视为该队自动弃权,以3∶0判对方胜出;若超过3∶0的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五)每队必须为每个参赛队员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其号码(上衣后面高为25厘米.上衣胸前与短裤左腿前高为10厘米)必须是1-12号,并与参赛队员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
(六)参赛队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足球袜,比赛只允许穿帆布胶鞋;
(七)守门员必须身着与队员不同颜色的服装;
(八)比赛使用4号球,由省足协提供。
十、纪律处罚规定:
(一)依据中国足球协会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酌情处理;
(二)经浙江省足球协会做出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各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申诉。
十一、录取名次和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