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开展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
3.在学校开展学分制试点的指导性意见基础上,制订的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4.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各专业师资情况一览表(含姓名、性别、出身年月、职称、职务、所在专业、承担的主要课程)
5.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文件
6.学校实行学分制改革后的学位管理文件
7.学校实行学分制的选课管理文件
8.学校按学分收费的管理文件
9.学校满足学分制运行的信息管理系统
10.与学分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分配制度
11.学校实行学分制后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文件
12.学校实行学分制后实验实习实训管理文件
13.学校实行导师制的管理文件
14.学校实行学分制后学生管理(含宿舍管理)文件
15.学校实行学分制后的考试管理(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16.学校实行学分制后的主辅修管理制度
17.学校实行学分制后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18.学校实行学分制后图书馆管理制度
19.学校实行学分制后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学校教师和学生对本校开展学分制评价的方案
21.学校实施学分制的风险预测和应对方案
22.学校为确保学分制顺利实施的其他管理制度
请按照以上大类排序材料提供(要求编目、编页、电子文档含链接。向市教委提交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本5份。准备25份留存学校供专家实地考察时使用)。
(二)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于2009年3月25日前,送重庆市教委高等教育处。联系人:莫堃、李翔。联系电话:63857512。传真:63612085。Email:cqedugjc@163.com
五、政策支持
(一)允许试点院校在试点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但应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说明入校后二次分配专业等管理方法。
(二)支持试点院校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在试点专业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
(三)试点院校相关学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发放可每学期办理一次。
(四)以推进全市跨校选课和学分互认为突破口,支持校际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检查与评估
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涉及高等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加大改革力度,制定方案,进一步充实、创造条件,综合协调,加快推进,确保试点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