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冬季航运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交[2008]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范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通知》精神,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极端天气对本市航运的不利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要在认真总结分析2008年初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具体实际,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进行周密部署,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本市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要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举措,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海事部门的联系,关注并掌握极端天气动态,及时发布水路交通预警信息,及时引导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要有效遏制超载运输、非客船违章搭客、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及大雾天气冒险航行等不安全行为,严厉打击航运企业无证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使“人人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思想深入人心。
三、强化现场监管,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各港航管理部门与执法机构要结合各辖区的实际情况,强化现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不安全因素。要重点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对重大隐患要实现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全程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科技手段,结合巡航检查,强化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监控,提高信息服务和水路交通组织水平,为航运企业和船舶提供良好服务与安全保障。
四、提前做实防范,突出重点落实检查
各单位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举一反三,提前部署防灾自查工作,着重检查防寒、防冻、防雪、防风、防雾、防火、防碰、防滑、防浅等因素对航运安全的影响,重点突出对“四客一危”船舶、施工作业船舶和砂石料运输船舶的安全措施检查,找准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好各种防范措施。自查内容包括: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机制建设情况;应急设备、物资以及通信器材等物资保障情况;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情况等。确保防范责任落实到人,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