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结合,与推进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文明单位的评选表彰活动,掀起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提升市体育局系统整体文明水平。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文明单位(班队、班组、科室)的评选,要严格掌握标准,推行竞争机制,坚持好中选优。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日常考核和综合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逐级申报审批,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反映两年来的情况,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3、按照要求,如期完成。本届文明单位评选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2007-2008年度上海市体育局系统创建文明单位申报表》;二是2007-2008年度创建工作规划、总结;三是《上海市体育局系统创建文明单位检查自评表》。参加推荐评选局文明班队、班组、科室的,需填报《2007-2008年度上海市体育局系统创建文明班队、班组、科室申报表》。参加本届文明单位(班队、班组、科室)评选的单位,应于2009年1月19日前以传真的形式上报参评意向,2月4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联系人:余卫东(64814823)、盛佳(64814827),传真:63278093。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体育局系统创建文明单位申报表
附件2:上海市体育局系统创建文明班队、班组、科室申报表
附件3:上海市体育局文明单位考评标准
附件4:文明单位(班队、班组、科室)参评意向表
中共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
2009年1月12日
附件1
上海市体育局系统
创建文明单位申报表
(2007--2008年度)
单 位
填表日期
上海市体育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制
单 位 简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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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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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 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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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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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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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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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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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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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队、班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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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活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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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活
动
突
出
事
例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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