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克州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传〔2008〕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克州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克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2008年克州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自查自评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164号)和《关于自治区2006-2008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77号)精神,为切实掌握各县(市)、各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消防规划、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切实增强各县(市)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扭转居(村)民住宅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改善克州消防安全状况,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特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2008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06至2008年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年底前50%以上的村镇和70%以上的社区考核达标,各县(市)至少建成一个消防安全示范村镇、街道和社区,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克州消防工作自我管理的考核验收的机制。
二、组织领导
克州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新 克州副州长
副组长:艾尼瓦尔·托合提 克州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成 员:曹卫青 克州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米吉提·肉孜 克州安监局局长
刘汉新 克州建设局局长
阿里木·买买提依明 克州农业局副局长
宋成刚 克州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