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工人先锋号”命名表彰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经〔2009〕2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中国工会十五大和上海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本市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更好地发挥广大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市总工会拟于今年“五一”前集中命名表彰一批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海实现“四个确保”的总体要求,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为重点,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立足岗位,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坚定信心谋发展、建功立业当先锋,以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主人翁精神影响和带领全社会,为推动上海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对象范围
在贯彻落实上海实现“四个确保”目标和全面推进《上海职工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世博会、展示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中,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企事业单位一线基层集体(车间、班组、工段等)。
三、基本条件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坚持服从、服务大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世博筹办有序推进作出贡献,在完成国家、市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以及在“迎世博600天”立功竞赛和“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百万职工先锋号行动”等活动中有显著成效。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