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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工人先锋号”命名表彰工作的通知

  5、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6、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上海市“工人先锋号”,必须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在本级工会命名的“工人先锋号”中推荐申报。

  2、名额分配:本次拟表彰500名上海市“工人先锋号”,其中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400名,迎世博600天城市管理指挥部和窗口服务行业指挥部各50名。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申报名额参见“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

  3、被推荐对象,须按填表要求填写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上海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从上海市总工会网站下载(www.shzgh.org)。

  4、2009年3月10日前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将推荐审批表汇总后集中送到市总经济工作部,并附电子文本。

  五、关于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与评选

  将根据全总评选要求及行业分布、事迹材料等情况,由市总工会在命名表彰的历次(含本次)上海市“工人先锋号”中综合平衡并与相关区县局(产业)工会协商后,产生全国“工人先锋号”候选名单,报全总审批。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希望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部署,认真地做好选拔、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田福宝电话:63391009 13321819869

  电子邮箱:jjgzb@shzgh.org

  二○○九年二月三日

  附件:
  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县局

名额

区县局

名额

区县局

名额

区县局

名额

区县局

名额

浦东

8

宝钢

8

航道

2

教育

3

城投

4

徐汇

6

宝建

2

三航

4

医务

5

电器

1

长宁

5

宝冶

2

中远

2

新闻

2

外经集团

1

普陀

7

高化

2

中波

2

解放

2

东方国际

1

闸北

6

石化

2

民航

1

文新

2

经济

3

虹口

6

长江

1

东航

2

文广局

1

社会

3

杨浦

5

航天

5

机场

3

文广集团

2

城建

4

黄浦

8

船舶

3

上航

2

文物管理

2

地产

1

卢湾

6

烟草

3

海事

2

社科院

2

申江两岸

1

静安

6

汽车

8

建交

6

体育

2

世博集团

2

宝山

4

广电

3

建工

6

信息化

3

联通

3

闵行

4

漕河泾

1

城交

5

光明

5

合作交流

2

嘉定

4

华东电力

1

房地

2

民政

3

电股

3

金山

4

华虹

2

建材

2

监狱

1

中铝

1

松江

4

华源

2

海洋石油

2

锦江

3

通信管理

1

青浦

3

化工区

1

现代

2

东湖

2

洋山

3

南汇

3

国药

1

鲁中

2

衡山

2

大盛

1

奉贤

3

铁路

6

市容绿化

3

市级

2

宾馆业

4

崇明

3

中海

2

闵行开发

1

百联

5

商用飞机

3

机电

8

国港

4

虹桥开发

1

申能

3

空中交通

1

仪电

4

长轮

2

水务

2

良友

1

临港

2

化学

4

运输

5

中建八

3

兰生

1

上实

1

轻工

2

邮政

3

大屯

2

久事

3

公安

2

纺织

4

移动

3

金融

5

水产

2

 

 

医药

4

电信

4

财税

1

申通

4

 

 

电力

5

东海

1

劳动保障

1

锦航

1

 

 

电建

4

打捞

1

科技

3

蔬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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