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落实政策帮困。结合开展上海工会200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援助服务日活动,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实现政府政策与困难职工的对接,帮助职工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在做好帮助落实“低保”、最低工资标准及医疗救助的基础上,重点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帮助因企业破产、倒闭而导致工资被拖欠和社会保险关系中断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追讨欠薪,接续社会保险。
11、做好农民工帮扶和关爱工作。从中心帮扶资金中增拨相应帮扶款用于困难农民工帮扶工作;要深入排摸,全面了解、掌握农民工,特别是受经济危机影响关闭、破产企业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状况;要在继续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的基础上,推动做好“外来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工作;要加大农民工集体助医卡、体检卡、医药箱发放和实施特种重病农民工医疗援助服务工作的力度;要认真落实春节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城”工作,特别为破产、倒闭企业农民工顺利返乡提供便利。
四、明确目标,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12、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各区县总工会要以此次在严峻经济形势下充分发挥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的作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两级组织网络建设,力争2009年底前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进一步构建、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工业园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四级网络。
13、加强“三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以开展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达标创优”活动为主线,有步骤地通过整合、完善工会内部帮困档案信息管理、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就业援助、法律援助、互助保障等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形成、推广面对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一门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
14、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资金配套。要结合贯彻落实《
上海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社区(街道、乡镇)分中心达标创优工作办法(试行)》,认真监督、检查职工援助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特别是街道(乡镇)分中心的建设和工作情况,要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情况,检查帮扶软件的使用和困难职工档案的录入情况,检查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实际帮扶效果。同时,要在中央财政增拨专项帮扶资金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地方财政落实对职工援助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按1:2比例配套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