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企业联合会关于举办“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化解企业危机”巡回法制讲座的通知
(杭经法规〔2008〕452号)
市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萧山、余杭区经发局、司法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促进我市产业的转型升级,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平稳“过冬”,保障我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要求,经市经委、市司法局、市企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在“杭州市法治宣传月”期间开展“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化解企业危机”巡回讲座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主题
企业科学发展 预防化解危机
二、讲座内容
1、内 容:《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和化解企业危机》
2、主讲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吴清旺
讲座期间,市律师协会还将组织专业律师团队为企业免费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三、参加对象
1、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2、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协会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
(一)市区专场: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在市政府第三会议室(环城北路318号)举行(凭本通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