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9]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浦东支公司职场搬迁的请示》(沪阳光财险[2008]2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搬迁至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01号1907室。
你公司应按照《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1号)和《关于做好保险许可证公告的通知》(沪保监发[2007]130号)的要求,办理相关公告事宜,并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