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坚持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轮训计划,对全区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全员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和考核。区政府将举办案例讲座,编印案例汇编,供各部门学习借鉴。各单位要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考试中,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区政府将组织各部门、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组织旁听法院对典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实行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完成行政处罚人员执法证件换发,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考核,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全区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换发新证后,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处罚执法工作。区政府以公共法律知识为主、各执法部门以专业知识为主,每年组织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轮训。今后凡新录用人员,要完成不少于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经登记后才能取得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取得执法证件,从事行政处罚岗位工作。实行公务员录用、晋升和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必过法律关,法律考核不合格,不得继续留任相关执法岗位。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海淀区政府重大决策征询和反馈制度》。按照《决定》要求,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区政府在重大决策前要举行听证、进行合法性审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制度。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制度。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和《北京市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规范我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审核备案工作,把好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关。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依照法定形式公布,方可实行。区政府各部门、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报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2009年初区政府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向社会公布,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