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公安徐汇分局、区环境保护局
(4)完成A20外环线明丰新纪苑1处和徐汇臻园1处的高速公路噪声敏感点治理。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5)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控制。从严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的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6)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完成龙水南路垃圾码头搬迁,完成徐浦大桥本区城市垃圾转运点、餐厨垃圾处置点、水肥处置点及通沟污泥处置点建设,实现垃圾“大分流、小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到2011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政署、环境保护局
(7)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强化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合理利用并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逐步提高处置综合利用率,到2011年,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卫生局
(8)严格依法查处任意倾倒生活垃圾、粪便、工业废渣或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行为。重点整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违规处置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行为和建筑垃圾偷乱倒行为,规范建筑垃圾申报手续、处置计划,基本实现建设工地外运建筑垃圾全部申报。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9)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医疗废物、放射性物质等的监管,加强相关培训和监督执法。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10)配合市商务委员会推行重点行业、企业包装减量化试点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有效途径的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员会
(四)工业及工业区污染防治与清洁生产推进
1.实施原则
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及都市型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完善,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计,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提升园区能级。
2.行动目标
完成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报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计工作,继续开展工业及都市型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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