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管理
加强税法规定的成本和一般会计意义成本差异的管理,加强对纳税人制造成本分配、间接成本分配的管理,对间接成本分配要明确提出合理分配的原则要求。
分行业规范成本归集内容、扣除范围和标准。利用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审核比对总分机构有关信息。严格查验原材料购进、流转、库存等环节的凭证。依据行业投入产出水平,重点核查与同行业投入产出水平偏离较大而又无合理解释的成本项目。
(2)费用管理
加强对费用扣除项目的管理。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必须严格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防止资本性支出的即时扣除以及税法规定的限制性费用扣除,严格区分个人和家庭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防止个人和家庭费用混同生产经营费用扣除。
加强对递延费用的管理。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纳税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且按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费用,要实行台帐管理。
加强对工资性支出税前扣除的管理。利用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征管、劳动用工合同等信息,比对分析工资支出扣除数额。
(3)税金的管理
加强对纳税人缴纳税金税前扣除的管理,严格按税法规定区分允许税前扣除和不允许税前扣除的税金,对不允许税前扣除的税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4)财产损失扣除的管理
严格区分需要审批扣除的财产损失项目和纳税人自行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项目,对需要审批扣除的财产损失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对大额的财产损失要实地核实。对纳税人自行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要严格审核证据材料,实行事后跟踪管理。
4.关联交易管理
(1)要正确判断关联关系。在正确判断关联关系时要注意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关系的实质,而不应该仅仅根据持股比例来作为区分关联关系的标准。在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存在的时候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有些交易表面上看来不是关联交易,但实质上是关联交易,要看到每一笔交易的本质。
(2)要正确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交易。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应以是否发生交易为依据,而不是以是否收取价款为前提。
(3)对实际所得税负有差别或有盈有亏的关联企业,建立关联企业管理台账,对关联业务往来价格、费用标准等备案管理。
(4)加强关联交易行为调查,审核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防止企业利用关联方之间适用不同所得税政策以及不同盈亏情况而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费用。
5.清算管理
(1)加强与工商、国资管理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掌握企业清算信息。
(2)加强对企业清算所得的管理,注重中介机构对清算企业审计评估资产可变现净值,到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核查注销的真实性和清算所得计算的准确性,督促企业缴纳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3)加强企业清算后续管理,跟踪清算结束时尚未处置资产的变现情况。
(4)对清算企业按户建立注销档案,强化注销检查。
(四)完善汇缴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规范预缴申报,加强汇算清缴全程管理,发挥中介机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提高对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认识,按照总局、区局有关汇算清缴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领导。
2.明确主体、规范程序。要明确汇算清缴工作中税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统一和规范税企双方各自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步骤,完备汇算清缴手续,保证汇算清缴工作严密、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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