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昌平区201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昌平公路分局、昌平交通支队

  项目负责人:任鹏举、李自明、程伟

  30.硬化改造胡同步道。对昌平城区、南口镇、沙河大学城等部分地区胡同和步道进行硬化改造。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项目负责人:任鹏举

  31.实施道路亮化工程。铺设新城东区周边5条道路路灯电缆,安装改造南辛路、沙河飞机场路等8条道路和昌平城区、小汤山镇等地区路灯。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项目负责人:任鹏举

  3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昌平、南口等城镇地区8处市政雨污水设施;完成兴寿镇东营村拱桥、阳坊镇四家庄桥等7座危桥改造;修复东沙河等3条区管河道堤防和3个镇、5个村护村坝、排洪沟。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项目负责人:洪起国

  33.增强防震减灾能力。实施防震减灾虚拟宣传教育中心二期工程,完成滨河森林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地震局

  项目负责人:刘平

  六、加强环境建设管理

  34.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落实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9%以上。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田国瑞

  35.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改善重点道路两侧、公交场站、地铁等交通集散区和老旧平房等人口密集区周边环境。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项目负责人:任鹏举

  36.优化公园环境。新建休闲绿地1处、1.15万平方米,改造昌平公园、南口公园、天通艺园等公园绿化,完善太平郊野公园旅游配套设施,为市民休闲、锻炼提供良好条件。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区旅游局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