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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
(闸府办发(2009)6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和有关委、办、局的就业保障责任,努力扩大就业,有效控制失业,扶持自主创业,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对困难边缘群体的就业援助,维护来沪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经区政府同意,现就2009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2009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一)新增就业岗位19000个。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20160人以内。
  (三)帮助500人成功创业。
  (四)完成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
  (五)困难边缘群体就业2000人。
  (六)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数达到70300人。
  二、2009年本区就业保障工作考核统计
  (一)新增就业岗位
  年度新增就业岗位统计,以本区各类单位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手续的实际人数为准。统计范围为2008年11月1日-2009年10月31日期间就业并办理过用工登记,且2009年12月底仍在岗的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本市从业人员,并扣除同期自然减员人数。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统计,以具有本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并在本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在2009年12月31日状态仍为“失业”的人数为准。
  (三)帮助成功创业人数
  帮助成功创业人数的统计范围为,本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本市劳动者在本区创业(以创业组织注册地为准),并成功开办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并在2009年12月31日仍存续的各种创业组织数。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创业,带动本市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人创业至少带动本市6名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享受过有关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的,也纳入统计范围。
  (四)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的统计,为2009年本区组织外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培训对象为在本市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用人单位在岗农民工。
  (五)困难边缘群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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