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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对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导向的智力密集型服务业给予重点扶持。对研发服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信息服务、旅游会展、创意设计等智力密集型服务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在房租、交通、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等重点载体建设,在规划、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三)鼓励引进企业总部
  对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按上级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对内资企业总部,经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后,参照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给予相应扶持。对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
  (四)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
  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鼓励和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加大节能技改投入,挖掘节能降耗潜力,提高企业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五)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不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导向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予以淘汰,对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劣势企业予以关闭,腾出土地、能源和环境容量等支持高端制造业和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配套资金,参照市相关要求和标准,由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安排。
  (六)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补贴企业申请认定发生的相关费用5万元。
  继续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项目开发。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区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四年,给予减半扶持。已享受过此类政策性扶持的同一法人实体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七)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
  加强金融服务和财政扶持,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对企业争取上市过程中相关费用给予一定补贴,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相应奖励。(见《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闵府发[2008]15号文)
  五、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一)鼓励创业投资
  支持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简称“YBC”)的扶持模式,加强对科技人员(含留学生)创新创业的资金扶持和创业指导,对“YBC”-紫竹专项资金资助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相应扶持。
  设立闵行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国内外的投资公司对本区科技企业或其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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