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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停工保障补贴的拨付
  区劳动保障局将区财政核拨的职工停工保障补贴金额,划拨至停工企业,每停工三个月为一个结算期。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由区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闵行区企业职工停工保障补贴审批表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  码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税务登记号  码

 

在册职工人数

 

经营地址

 

生产经营范  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停工信息

停工起始日期

 

计划复工日期

 

停工前三个月

职工平均收入

 

本区户籍职工     停工人数

 

外来务工人员         停工人数

 

企业停工总人数

 

企业停工原因

停工期间企业保障措施

停工期间职工培训计划

 

 

 

企业工会或职代会意见

 

 

 

 

 

 

 

  经 □工会协商 □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自       日至       日为企业停工期,停工期间企业实施停工保障措施和职工培训计划。

工会主席(签字)

 

 

企业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职工停工保障补贴申请

  因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生产任务不足,自       日起本单位实施职工停工保障措施,特申请本区户籍职工     人,   个月停工保障补贴。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实地审核情况

经核定,该企业税基属本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并通过现场查看,企业在册员工     人,目前实际正常工作人员    人,停工人员       人 。   

 

 

 

 

 

     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区劳动保障局审批意见

  经会同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环保局、区总工会共同审核,该企业符合区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享受职工停工保障补贴条件,同意该企业自   年  月  日起按本区户籍停工职工   人,每月人均240元的标准,享受   个月停工保障补贴。   合计金额为:

 

 

 

 

 

 

闵行区劳动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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