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会设四大组别(部分项目按年龄层次设A、B组):
1、社区组: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为各自组团,并设残奥组、聋奥组、特奥组。
2、机关组:以委、办、局为组团单位,其中:(1)由区级机关党工委系统(不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联合组团,组成区级机关第一代表团、第二代表团;(2)区级机关党工委系统的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单独组团;(3)其他设党委的委办局单独组团。
3、企业和高校组:以区域内企业、大学为单位单独组团。
4、学生组:以闵行区中小学为单位组团。设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
(二)项目设置及参赛资格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1月至3月为运动会赛事组织、发动阶段;3月至5月为各代表团组团阶段;3月15日第一次报名,以报参赛项目为主。4月30日第二次报名,须报参赛运动员名单;6月至11月为项目决赛阶段。
2、9月底举行运动会开幕式,11月中旬举行运动会闭幕式。
六、奖项设置
设团体总分奖、单项名次奖、社会协同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同时,进行“闵行区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七、经费安排
(一)运动会开、闭幕式、项目决赛阶段比赛工作经费及奖项经费纳入区财政2009年预算,严格按规定使用。
(二)项目决赛阶段,组委会与社会组织合作办赛,采用冠名赞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事业发展。
(三)各参赛代表团预赛和决赛阶段参赛经费由各单位自理。
八、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届运动会的领导,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区级机关、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迎国庆、迎世博”的高度重视本届运动会的组织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搞好服务和配合工作,以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二)提高赛事质量。本着节俭办赛原则,科学设置竞赛项目,明确、细化各项比赛的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落到实处,保证各项竞赛工作有序推进。各参赛单位要通过选拔、预赛等方式,推动全民健身广泛开展。严禁雇用无参赛资格的人员参赛。
(三)鼓励社会参与。积极动员和引导全区机关、企事业、高校以及社会各界参与运动会组织工作,鼓励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其他社会组织承办、协办或赞助运动会开、闭幕式和各项比赛,整合多方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四)形成社会热潮。运动会期间,动员全区各社区、各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开展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真正演绎“让体育服务每一个人”的健身理念和“健身让生活更美好、运动给城市添活力”的运动会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