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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举办闵行区第四届运动会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运动会设四大组别(部分项目按年龄层次设A、B组):
  1、社区组: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为各自组团,并设残奥组、聋奥组、特奥组。
  2、机关组:以委、办、局为组团单位,其中:(1)由区级机关党工委系统(不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联合组团,组成区级机关第一代表团、第二代表团;(2)区级机关党工委系统的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单独组团;(3)其他设党委的委办局单独组团。
  3、企业和高校组:以区域内企业、大学为单位单独组团。
  4、学生组:以闵行区中小学为单位组团。设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
  (二)项目设置及参赛资格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1月至3月为运动会赛事组织、发动阶段;3月至5月为各代表团组团阶段;3月15日第一次报名,以报参赛项目为主。4月30日第二次报名,须报参赛运动员名单;6月至11月为项目决赛阶段。
  2、9月底举行运动会开幕式,11月中旬举行运动会闭幕式。
  六、奖项设置
  设团体总分奖、单项名次奖、社会协同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同时,进行“闵行区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七、经费安排
  (一)运动会开、闭幕式、项目决赛阶段比赛工作经费及奖项经费纳入区财政2009年预算,严格按规定使用。
  (二)项目决赛阶段,组委会与社会组织合作办赛,采用冠名赞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事业发展。
  (三)各参赛代表团预赛和决赛阶段参赛经费由各单位自理。
  八、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届运动会的领导,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区级机关、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迎国庆、迎世博”的高度重视本届运动会的组织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搞好服务和配合工作,以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二)提高赛事质量。本着节俭办赛原则,科学设置竞赛项目,明确、细化各项比赛的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落到实处,保证各项竞赛工作有序推进。各参赛单位要通过选拔、预赛等方式,推动全民健身广泛开展。严禁雇用无参赛资格的人员参赛。
  (三)鼓励社会参与。积极动员和引导全区机关、企事业、高校以及社会各界参与运动会组织工作,鼓励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其他社会组织承办、协办或赞助运动会开、闭幕式和各项比赛,整合多方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四)形成社会热潮。运动会期间,动员全区各社区、各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开展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真正演绎“让体育服务每一个人”的健身理念和“健身让生活更美好、运动给城市添活力”的运动会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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