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杜区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区应急办作为本区灾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组织联动部门(单位)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5.1.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区应急办等报请或由区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 单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大雾引发单种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相应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5.2.1道路交通拥堵,启动《关于处置突发灾害性天气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工作预案》。
5.2.2环境污染事故,启动《闵行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2.3大面积人员滞留,启动《闵行区人员应急疏散撤离预案》。
5.2.4电力雾闪事故,启动《闵行区电力故障(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2.5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启动《闵行区突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2.6其它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3 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大雾引发多种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且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的,或其影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视情成立区大雾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统一领导应对工作。
5.3.1区应急处置指挥都组成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设办公室(区应急办牵头)、监测预报组(区气象局牵头)、新闻报道组(区政府新闻办牵头)、交通运输组(区建管局牵头),突发事件处置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单位牵头),视情设立经济运行协调组(区经委牵头)、法律咨询组(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等。职责分别为:
(1)办公室。承担预警、处置行动的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综合协调等职能;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监测预报组。负责大雾天气的监测、预报,分析评估灾害影响,并提出大雾灾害防御措施。
(3)新闻报道组。负责与新闻媒体沟通、服务等。
(4)文通运输组。负责交通运输情况监控和应急措施制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