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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丁莉的期货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丁莉的期货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期货字[2009]8号)


上海良茂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丁莉《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沪良期办[2008]3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丁莉(身份证号:510105197810011801)拟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GM090002。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丁莉的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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