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区政府残工委制订的《嘉定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区政府残工委制订的《嘉定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嘉府发〔2008〕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政府残工委制订的《嘉定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08-2010)》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嘉定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08-2010年)

  为全面落实《嘉定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深入、持续发展,根据《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围绕使全体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到2010年,全面完成本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各项任务。
  二、总体要求
  ──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使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使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巩固和完善本区“阳光之家”、“阳光工场”建设,按照市有关部署,推进其他系列阳光品牌的建立。
  ──普及和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等残疾人特殊教育,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利用各种形式,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健全扶助残疾人的政策体系,加强和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