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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对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进行2008年度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对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进行2008年度检查的通知
(冀民函[2009]34号)


各有关设区市民政局、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为加强康复器具行业管理,规范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的生产、装配和经营,贯彻落实民政部《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省厅决定对全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进行2008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08年3月中旬开始,至4月30日基本结束。

  二、年检形式

  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组成检查工作小组,对全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年检内容

  专业人员配备、基本设备工具、场地、经营等情况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2008年度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年检表》;

  3、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5、2008年工作总结与2009年工作计划。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年检结束后生产装配企业、设区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各留一份。

  五、年检结果处理

  1、年检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章,准予继续经营;

  2、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章,准予继续经营;复查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装配资格证书。

  3、对年检结果社会公告。

  各市民政局收此通知后,请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区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做好年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河北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基本情况表
  2、河北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年检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河北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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