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对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进行2008年度检查的通知
(冀民函[2009]34号)
各有关设区市民政局、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为加强康复器具行业管理,规范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的生产、装配和经营,贯彻落实民政部《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省厅决定对全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进行2008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08年3月中旬开始,至4月30日基本结束。
二、年检形式
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组成检查工作小组,对全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年检内容
专业人员配备、基本设备工具、场地、经营等情况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2008年度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年检表》;
3、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5、2008年工作总结与2009年工作计划。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年检结束后生产装配企业、设区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各留一份。
五、年检结果处理
1、年检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章,准予继续经营;
2、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复查合格的,加盖年检合格章,准予继续经营;复查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装配资格证书。
3、对年检结果社会公告。
各市民政局收此通知后,请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区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做好年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河北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基本情况表
2、河北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年检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河北省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