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水利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周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水规计〔2008〕175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水务(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厅《
关于加快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通知》(冀水规计[2008]174号)和水利部新增投资有关计划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水利建设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新增投资计划)落实情况的周报工作,及时反映新增水利投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保证周报编制质量,现就有关具体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尽快落实周报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5日17:00之前将本单位加快落实新增投资计划专项工作的负责人(单位主管领导)、周报负责人(相关处室主管领导)和具体填报人(业务骨干)的姓名、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至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二、严格执行周报报送时间、方式和程序等要求。各单位务必从2008年12月8日起,每周五下午4:00前,将新增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周报分项目细表)的数据用水利统计信息系统(WSS2007)汇总处理后,用电子邮件上报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同时,打印周报汇总表,编写简要文字说明,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水利厅规划计划处。
三、认真填报周报的各项内容。根据省水利厅(冀水规计[2008]174号)文件的要求,为了便于汇总和分析,已将周报应报送的各类项目的建设任务、形象进度和投资效益等内容量化成主要指标编入水利统计信息系统,请各单位逐项填报。具体软件录入界面见附件。
四、尽快做好周报项目清理和录入工作。项目清理是周报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分清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明确每一个项目新增投资计划的建设任务和主要实物工作量指标,落实每一个项目的单位负责人和周报负责人,在第一次周报报送之前将项目清理信息按照统计软件的要求录入统计信息系统。
五、及时更新和报送重大节点事件。对于新增投资计划和地方配套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开工或基本完成、新增投资完成、重大形象面貌进展和形成重要效益等重大节点事件时,要及时登录统计软件更新有关信息。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主要问题的简要说明,尽量控制在60个汉字以内,并逐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