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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关于开展《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关于开展《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冀水农[2009]3号)


相关设区市水务(水利)局、扩权县(市)水务(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增加投入扩大内需总体部署,加快全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搞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年)》编制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本辖区内中型灌区的现状和发展需求实际,学习借鉴大型灌区多年来的建设管理经验,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谋划中型灌区的长足发展的基础上,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地表水灌区,灌溉水源有保障,有常设管理机构和人员,灌排渠系及配套设施有一定基础,目前灌溉运行较正常的1~30万亩中型地表水灌区。

  二、规划要求

  本次规划现状年及基准年为2008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规划工作分两类进行:1~5万亩为一类,行政县(市、区)内1~5万亩灌区在各灌区分别填好相关表格的基础上,汇总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合并编制规划并报所在市;5~30万亩为一类,以灌区为单位进行规划编制,报所在市汇总。各扩权县(市)的中型灌区规划,报所在市统一进行汇总。

  各相关市要按照《河北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年)编制提纲》的要求,对上述两类灌区的规划成果统一进行汇总,编制完成辖区内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

  三、完成时间

  各灌区及相关县(市)务必于2009年2月底前,完成相关表格填写和县级规划,报市汇总;各市务必于3月1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将成果报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由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3月20日前编制完成省级规划,报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各级规划成果报送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其中各级规划文本可在上述期限内,后延5天内逐级报送。

  四、联 系 人

  (1)农村水利处:刘建明,徐光0311-85185584  Email:163jmliu@163.com;Guitar_k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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